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 ·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 第二节 著作权归属 第二十条 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改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但美术、摄影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作者将未发表的美术、摄影作品的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受让人展览该原件不构成对作者发表权的侵犯。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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