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 2026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36号修订) 第二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二节 行政复议参加人 第十一条 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所称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6-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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