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五十三条 按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还税款、利息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执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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