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关税的征收 第四十三条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