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退役军人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分类保障、服务优先、依法管理的原则。 法律 发布日期:2020-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