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10-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