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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