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一条 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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