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
(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
(四)机动车报废的。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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