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章 铁路安全与保护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四章 铁路安全与保护 第五十四条 对哄抢铁路运输物资的,铁路职工有权制止,可以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现场公安人员可以予以拘留。 法律 发布日期:2015-04-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