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适用本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参加中国公民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 法律 发布日期:2009-08-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