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 第十九条 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科学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促进黑土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开展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22-06-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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