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97年3月17日批准,国家旅游局、公安部1997年7月1日发布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