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 第五条 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应当将取得出国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名单予以公布,并通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