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丽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4-1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