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四章 安全与管理 第二十条 乡镇煤矿发生伤亡事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救护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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