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乡镇煤矿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乡镇煤矿,是指在乡(镇)、村开办的集体煤矿企业、私营煤矿企业以及除国有煤矿企业和外商投资煤矿企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3-07-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