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 第二节 调查核实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未分类 第二节 调查核实 第五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在当面听取当事人意见、调查核实、举行听证、出席法庭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指派司法警察执行职务。
司法解释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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