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负责本级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选任确认、业务培训、资质认证、指导入驻、权限设置、业绩评价等管理工作。上级人民法院选任的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下级人民法院在征得其同意后可以确认为本院在线调解组织和调解员。 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1-12-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