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第十四条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4-09-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