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8-07-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