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依照本办法执行。船员的年休假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执行。 部门规章 发布日期:2008-07-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