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访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5-01-1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