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二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遵守本守则。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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