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九条 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工作,遵守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制度。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