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未分类 第十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持续加强履职学习,认真参加常务委员会安排的专题学习和其他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本领。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注重学习以下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三)宪法、法律;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 (五)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 (六)履职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
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