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八条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章 全民健身活动 第十八条 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6-02-0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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