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 第二十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 第五章 设备的检修 第二十条 企业必须遵守财经制度,接受审计监督。企业提取和使用设备的大修理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的设备,大修理费用不足时,可以从折旧基金中安排使用。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7-07-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