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五章 企业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第五章 企业经营者 第二十八条 由发包方组织有承包企业职工代表参加的招标委员会(或小组),对投标者进行全面评审,公开答辩,择优选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