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二十条 北京市外商投资条例 第二章 投资促进 第二十条 本市按照国家关于扩大银行保险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依法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保险机构在本市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保险机构。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4-05-3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