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
第四章 博物馆社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博物馆条例 第四章 博物馆社会服务 第三十一条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的,应当在陈列展览开始之日10个工作日前,将陈列展览主题、展品说明、讲解词等向陈列展览举办地的文物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行业组织应当加强对博物馆陈列展览的指导和监督。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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