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
第四章 博物馆社会服务

第三十七条

博物馆条例 第四章 博物馆社会服务 第三十七条 公众应当爱护博物馆展品、设施及环境,不得损坏博物馆的展品、设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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