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博物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有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非国有博物馆的举办者应当保障博物馆的正常运行经费。
国家鼓励设立公益性基金为博物馆提供经费,鼓励博物馆多渠道筹措资金促进自身发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0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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