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一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应当由授奖单位撤销其荣誉称号,扣回其所得奖金;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6-06-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