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5-03-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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