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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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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关于通用航空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三条 通用航空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归口管理。
行政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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