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海南省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经济特区的规定办理。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5-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