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海南省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经济特区的规定办理。
本规定的实施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制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88-05-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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