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二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十一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7-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