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5年1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1-01-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