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地图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行政部门(以下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地图工作。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地图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