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承担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企业(以下简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由城市人民政府或者其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