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国家鼓励、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作为机动化出行方式。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4-10-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