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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