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1999-01-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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