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产业经济国际化

第三十七条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产业经济国际化 第三十七条 加强与国外通航口岸的联系,创新合作机制,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货物通关、人员往来等提供便利化服务。
积极推进与相关国际城市在基础设施领域互联互通和协同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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