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产业经济国际化 第三十七条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四章 产业经济国际化 第三十七条 加强与国外通航口岸的联系,创新合作机制,优化口岸服务环境,为货物通关、人员往来等提供便利化服务。积极推进与相关国际城市在基础设施领域互联互通和协同发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