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威海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其他法律、法规对城市国际化促进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8-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