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存款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发现投保机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5-02-1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