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第三条 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际著作权条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参加的《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以下称伯尔尼公约)和与外国签订的有关著作权的双边协定。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20-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