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四章 鼓励措施 第三十条 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条例 第四章 鼓励措施 第三十条 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培训、管理咨询、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