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条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条 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